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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型保险应慎重选择-2.5%,被保险人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4-28 23:29 浏览 人次
  

  时报讯(见习记者王梓)储蓄型保险以其强制储蓄、稳定回报的特点受到不少保守型投资者的青睐。虽然储蓄型保单兼顾投资与保障,但是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储蓄型保险还是应该慎重选择。很多人认为,既然叫储蓄型保险,那么收益应该比较可观,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保险顾问张驰指出,指望储蓄型保险赚大钱是行不通的。保监会明确规定,传统寿险的保单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的2.5%,因此,保险的分红部分是不确定的,投保人只能得到年化收益率2.5%的回报,还不如银行3个月的定期存款利率2.85%。

  储蓄型保险一般以10年为底限,各类储蓄型保险无论分红实际水平如何,往往只有持有时间超过20年时才会体现出积累与复利的效果。如果投保10年内退保,退的只是“现金价值”,加上回报,仍可能比不过本金,这使得储蓄型保险一旦购买,便意味着长时间的资金冻结。在急需用钱的时候这类保险灵活性较差的劣势便一览无余,因此,对于普通家庭来说,为避免影响家庭其他财务计划,应慎重选择储蓄型保险。

  他同时指出,储蓄型保险本质仍是保险,其拥有传统保障型寿险应有的保障功能,这主要体现在对被保险人的身故赔付保险金上。若被保险人不幸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期满后身故,则保险公司将按保单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及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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