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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个人“卖电”第一户开始设备吊装施工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04-28 23:34 浏览 人次
每日新报

  昨天(4月27日),塘沽市民董强家开始新能源设备的安装施工,这是天津市首例申请个人“卖电”业务的居民。风机、光伏组件等设备被依次吊到楼顶上,预计月底将完成安装施工,进入调试阶段,并网完成后,董强将开始向电网“卖电”。

    昨天(4月27日)上午9:30,记者来到天津塘沽欧风家园,一辆黄色的吊车已经准备就绪,正等待施工人员将材料运抵现场。“目前,欧风家园项目已经获得了部门的相关批复,我们将安装一组3000瓦的光伏发电设备和一组3000瓦的风力发电设备。”施工单位红鹰能源工程技术部部长张崇梅说,“受董先生的影响,他的邻居梁晶女士和沈向东先生也同期申请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这三家的光伏发电设备都是3000瓦,我们将同时施工。”

  约10:30左右,施工人员来到董强家的楼顶,用吊车将设备逐件吊至房顶。户主董强说:“新设备安装时,将拆除原有风机,安装更大的风机。”为了节约空间,董强家的屋顶上将安装一组支架,再将光伏设备安装到上面,这样就仿佛在屋顶搭了一个凉棚,下面还可以放一些休闲座椅等。由于支架暂没到货,所以安装要推迟一天,预计本月底将完成全部设备的安装。

  根据预算,董强家的这组新能源设备及安装将投入约6.5万元的资金。“我选的是比较高端的设备,会贵一些,一般的设备每千瓦的成本约在1万元以内。”董强说,“我这两组设备每天发电量大约是18度,由于太阳能较为充足的时间是在白天,而白天我们的用电量有限,所以除了自发自用的部分,余电将上网卖给电力公司。晚上,我们将从电网买电,弥补用电不足。通过发电自用和余电上网售电综合估算,这套设备大约12年可以回本。” “对于居民申请并网,有业主委员会的只要提供业主委员会及相邻居住业主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并承诺材料的真实性。未成立业委会的,需得到共有建筑物业主同意,由所在小区个人申请,需要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并承诺材料的真实性即可。”滨海供电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目前,董强的申请已经得到了电力部门的批复,正在积极进行着并网前的相关准备。(记者 王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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